关于创新我市园区发展理念的建议

致公党常州市委员会

    城市管理是一门复杂的学科,肩负着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违规违章的查处职能,有着点多、面广、线长和工作量大的特点,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同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去年我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通过了“创卫”、“创模”验收,改善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加快了城市的现代化进程。

    2004年通过环境综合整治,市容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如:去年春竣工开放的翠竹公园,过去是垃圾遍地,水体污染严重,通过污水截流改道、换水,根治了河流污染问题,生态环境大大改善,为周边居民创造了良好的游憩场所,较好地体现了园林艺术与以人为本主题的有机统一,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现在,街上“牛皮癣”少了,乱搭乱建的情况好多了,夜排档也规范了,等等。常州正变得越来越洁净,变得越来越美丽,变得越来越适合人居。所有这些凝聚了常州的城管部门和城管人员大量的心血。

    在我市城管工作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 ,我们发现突击管理是城市管理部门取得成就的主要方法 ,但突击过后回潮很快,有时甚至城管人员刚离开现场 ,占道摊贩立刻就回来,出现城市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城市形象得到较大的改变,但尚有较多的市民对城管工作意见较多的现象,不少市民认为突击城管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劳民伤财,常常叹息 :天天创卫天天检查那该多好。推进长效城管已经成为广大市民的期盼。为此,我们致公党常州市委对我市城市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城市管理特别是长效管理困难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我国现行的有关城市管理法规虽然较多,但仍不够健全 ,还没有一部独立的城市管理法律,城市管理的有关条文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同时现有的法规不够完善 ,可操作性不强,有些城管法规对某些行为只有禁止性条款 ,缺乏实施细则,执法工作难于落实,如流动摊贩的管理 ,就缺乏具体的条文。现行城管法规中甚至还有立法空白,如摩托车出租扰乱客运市场 ,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既影响市容,又阻碍交通,但对其处罚时却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城管执法难以适从。

    二、管理对象敏感。城管执法对象绝大多数是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民,以及孤、寡、残、疾等困难、弱势群体 ,他们大多从事着最简单的商品买卖活动 ,维系着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其艰难处境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 ,加之部分违章者自身存在的陋习,使其对城市管理不理解,不支持 ,甚至抗法,执法中稍有不慎,执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的,引来路人围观、起哄 ,令执法人员进退两难。

    三、司法保障不力。城管案件多数处罚数额较少,难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使违章者抗法有了可乘之机,这样就使城管执法在不具有人身强制权的同时 ,缺乏有效的司法保障,在遇到现场纠纷时,极易发生围观、拥堵,如遇暴力抗法,事态发展很难控制。

    四、市政公用设施的不配套和城市功能的残缺,形成了城管工作中的矛盾。随着各行各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失业人员大量出现,加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入 ,使得城市人口逐年增加,而这些人,一无雄厚的资金开设门店,二无专业技能受聘于单位从事固定的职业,只能从事最小的商品买卖生意 ,从而流落于街头巷尾 ,占道经营,跟城管人员开展游击战,给城管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如果我们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 ,有配套的各种公用设施,健全的各类市场 ,齐备的环卫基础设施,使那些为生计所迫的占道摊贩,乱停放的各类车辆有场可进 ,有市可归,那么城市管理的矛盾就会少得多,从而城市的文明程度将很快得到提升。

    五、执法力量薄弱,经费短缺,装备滞后,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管工作是一项依靠人、围绕人、为了人的工作。凡是有人居住的城镇都需要城管 ,城管执法队伍人员有限,招聘的临时城市协管员,大多数以维系生活为目的 ,在执法时不懂法规,不讲方法,不讲政策,简单处理,缺乏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 ,加上地方财政有限,不足的经费城管部门自行解决 ,必然产生加大收费力度,以保人员工资,这样边执法边收费,导致管理对象怨言不止 ,与城管执法人员冲突不断。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 ,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更新城管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手段,是新形势的必然要求。但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具有政策性、群众性、实践性、流动性 ,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情况复杂多变。要很好地调控城市的运转和发展的全部活动 ,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城管理念,建立规范高效的城管体系 ,为此,我们建议:

    一、完善法律支撑体系,加强城管司法保障。要把城市管理这个新生事物在法律意义上明确下来,根据新的形势和条件加快城市管理立法,同时对原有的有关城管法律、规章进行修订。还要重视城市管理中的执法和监督,要加强各种制度建设,避免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盲目性,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依法行政,防止徇私枉法、以言代法的行为,彻底改变城市政府内部操作城市管理的发展,城管从业人员自己推动的状况。

    要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增强城管公安队伍执法威慑力和预防暴力抗法事件的有效手段;要与法院联合成立“城市管理事件执行机制”,专门对拒不服从城管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强制执行,快速稳妥地解决城管执法中的执行难题,切实维护城管执法的严肃性。

    二、加强政府的城市管理职能。城市管理需要各城市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 ,相互合作。在这种参与合作机制中政府仍然要发挥主导作用,我们不能把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简单地理解为弱化政府的一切职能。要强化政府的服务、引导、协调、监督职能。政府应花大力气从事城管的研究工作。要使城市管理跟上现代化城市发展的步伐,加强城市管理的理论研究已经刻不容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日趋重要,而现行法规和管理方法已经很难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步伐。而且,随着城市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新事物、新问题不断出现,这些都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政府要履行管理城市的职能,就必须加强对城市管理的理论研究,为培训人、建立体系、立法等提供理论基础。

    三、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城管构成模式,形成“以市为中心、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的城管体系。目前城管多半沿袭部门管理,形成管理部门林立、各管一摊、相互扯皮、有利争着干、无利推着转的局面。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明确市、区、街道三级管理的职责与职权,以市为中心整体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同步发展,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城管进社区,这样不仅调动了城区的积极性,还消灭了街道社区的死角。要统一执法机构,形成一支能够“统一调度指挥、统一布置任务、统一执法装备、统一案件处理”,垂直管理的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有效地解决分散执法、效率不高的弊端,强化正规化建设,使队伍形象明显提高。要解决部门管理时主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局面,使城市管理步入法制化的轨道,顺应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发展的需要。

    四、积极探索长效城管的新路子。目前城管以机动执法形式实行城管,虽然执法迅速,但其执法时间短。加强日常监控执法是推进城市长效管理的有力措施,执法队伍实行 24小时日常监控执法,定时间、定路段、定人员、包责任。这样机动执法和日常监控执法相互协调,相互监督,一方面解决了反复抓、抓反复的问题,切实加强了市容管理力度,另一方面又起到了加强队伍监督管理的作用,有效地限制了违法违纪行为。在改进执法方法的同时,还要建立城管服务热线、新闻媒体曝光和监督投诉快速处理系统网络机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界等媒体的作用,监督执法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监察大队定期对城市管理工作和队容风纪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要求限时整改,及时处理,并进行跟踪督办,形成一个处理情况反馈监督网络。

    五、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城市管理单靠城管执法队伍是远远不够的,关键在于形成齐抓共管的氛围。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使各单位、市民主动参与城管工作,上海退休职工在社区协助城管工作的成功经验就是最好的佐证。还要在深化服务上下大力气、做大文章。加强城市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合理规划并力争建设得更快更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方便,充分满足老百姓的合理需求,消除一些影响城市环境的现象和根源,如提供部分场地及次要街道,通过审批、核准、许可支持等行政管理手段,让一些困难群体有谋生的场所。提高我市城管质量,提升常州美好形象,不但是政府及城管部门的职责,更是我们全体常州市民的共同职责。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城管工作做得更好,给常州人民创造一个舒适、宜人的工作生活环境。